0533-7597888
当前位置:临淄信息港  -  本地文章  -  淄博时空

临淄区公布关于划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通告

2022/6/21 15:01:27
  • 分享到
  • 分享到微信
    微信
  • 分享到QQ空间
    QQ空间
  • 分享到微博
    微博
关于划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通告
为了规范养犬行为,保障公众人身安全、健康和合法权益,根据《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临淄区实际,划定全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重点管理区。主城区南至乙烯路,西至辛化路,北至齐盛路,东至淄河西岸。
主城区域外的其他居民楼生活区。
二、一般管理区。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。
三、重点管理区内不得饲养烈性犬只,烈性犬只名录以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准。
本通告为临时性规定,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。
特此通告。
临淄区人民政府
2022年6月17日
0533-7597888
  • Q Q: 285816777
  • 微信: im533com1
  • 客服微信二维码
  • 公众号二维码
微信公众号
  •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
微信小程序
Copyright © 2025 “临淄信息港”版权所有  |  ICP证:鲁ICP备19041412号  |  技术支持:框分类信息系统(v2025.1)  |  
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,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,交易风险自负!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,举报信息、删除信息联系客服